外国语学院党委委员由11人组成,其中有8人担任相关职能工作,包括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二级纪检员、统战委员、教代会委员和青年委员。为方便了解各职能责任、尽快熟悉党内分工、更好地开展党内工作,将其职能职责内容统筹规划如下:
岗位
| 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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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
| 1.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工作,把握学院发展方向,督促学院教学、科研、人事、财务等工作的按章运转。
2.负责传达和贯彻上级党政领导机关有关方针、政策和指导精神,带头落实上级党委的决议。主持制定和审查学院党委各项工作计划、报告、工作要点以及公文函电等。
3.主持召开学院党的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学院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密切联系群众,注意调查研究,倾听党员、师生员工的呼声。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如实向校党委汇报。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主持学院党政联席会,共同讨论决定学院改革、发展、稳定、教学、科研、行政重大事项。
5.负责学院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召集学院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检查指导基层党支部工作,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会制度。
6.负责学院干部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协助校党委有关部门做好干部推荐、考察工作,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7.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8.负责和领导学院党政办、工会、学工办、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督促和监督学院各组织、各部门充分发挥作用。
9.接受并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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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书记
| 1.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各项政策,协助党委书记负责全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主持各党总支、党支部、分团委管理与党员的培养和组织发展工作;负责和分管学院学工办、学生会和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实施办法,拟定学年学生工作计划,制定突发事件预案及防范措施。
3.组织各班级开展政治学习活动,努力加强班风、学风建设,加大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道德品质等思想政治教育。
4.开展具有学院特色的学生科技创新、文体活动以及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努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5.认真抓好学生党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指导各党支部开展工作,认真做好党员教育、党员发展,分党校培训和管理等工作。
6.负责学院的新生入学教育、军训、毕业生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7.负责全院的“优秀班集体”、“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的评审及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8.组织完成学校、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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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委员
| 1.努力学习党的建设的方针、政策,并结合院党委实际,不断研究组织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2.协助院党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撤消、调整党支部组织,组织好党支部的换界选举,协助选拔配备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保证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有效发挥。
3.协助院党委落实、督促、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员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以及其他学习实践活动。
4.熟悉全院党支部和党员的基本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对党支部和党员的管理。关心支部书记和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工作学习情况,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5.审查发展党员的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妥当。
6.协助党委指导党支部开好党员发展会,保证发展会质量。
7.发展会后,在党委开会讨论审批之前,安排党委委员作为上级党组织所派专人与新发展党员谈话,并收集意见,在党委委员会开会时,提出参考意见。
7.完成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8.党的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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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委员
| 1.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结合学院党委实际,积极探索,不断研究宣传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加强宣传工作。
2.积极宣传贯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宣传贯彻省、市委、校党委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宣传校院制定的条例规章、改革措施,做到人人皆知,深入人心,为校院的改革发展做好宣传保障。
3.积极对外宣传院内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取得的新成果,树立学院开拓创新,勇于进取的良好形象。
4.积极宣传全院师生员工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岗位以及在学习生活中涌现出的优秀人物与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在院内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形成团结向上的合力,增强凝聚力。
5.加强与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的联系,经常性地向校报投递稿件或提供宣传线索、素材。
6.协助党委制定政治学习计划。
7.指导、督促学院信息员、校报通讯员的工作。
8.完成学院党委和校党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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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纪检员
| 1.协助学院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2.负责抓好党纪、政纪和廉洁自律等教育工作,经常了解并向学院党委和校纪委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员、干部在党风、党纪及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执行情况。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参加对违纪党员的调查处理;考察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帮助、教育他们改正错误;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对违纪违规党员的处分和撤销处分的建议。
4.坚持密切联系群众,配合校党委、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向学院党委和校纪委汇报。
5.完成学院党委和校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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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委员
| 1.注意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和信息,及时准确地反映问题,提出建议,统战委员应就以下情况及时向统战部通报:党外人士对国内外重大形势变化与学校重大事件的反映及思想动态;统战对象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政策落实及统战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与台、港、澳地区及国外侨胞的交往情况。
2.在院党委领导下,结合工作,抓住时机,向党员和群众宣传党的统战方针,政策与工作任务,督促学院安排统战教育内容。
3.统战委员要重点联系党外同志(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与他们深交朋友,交流思想,互通情况。
4.协助院党委安排与民主党派代表和党外代表人士的座谈会,通报学院工作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如果民主党派成员和党外人士较少,可采取专访或个别谈心等方式进行。
5.掌握统战政策,关心统战对象,要做到“政治上尊重,业务上支持,生活上关心”,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6.完成学院党委和校党委统战部交由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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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代会委员
| 1.调查了解教职工的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沟通和汇报,并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
2.做好党员结对帮困扶贫的联系组织工作,协助搞好慰问等有关工作。
3.经常了解党员、职工对生活福利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积极提出改进建议,维护职工、妇女合法权益。
4.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工会、妇委会开展工作,组织开展必要的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
5.负责协调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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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委员
| 1.根据校党委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指示和对团委学生会的工作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共青团组织积极开展活动,关心团干部的成长,充分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有力助手的作用。。
2.指导院团委和教工团支部工作。指导团委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组织青年教师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3.教育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热爱本职工作,精通业务,积极为学校发展做贡献。
4.组织党委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党员、青年教师文化精神生活。配合党务委员组织党员积极参加校党委和上级党委的各项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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