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外语学院党委“三严三实”主题教育部署,2015年12月16日下午外语学院行政党支部在本部会议室开展了以“三严三实”为主题,学习并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民主生活会。会议由行政党支部书记田志壮主持,党支部成员李钦、张彦颖、宋金刚、商立学、于丽芳、谢东宇、王香丹参加会议,刘炳赫副院长出席会议并做了总结发言。
党支部书记田志壮同志提前二周将“三严三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材料发给党支部成员,每位支部党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情况与特点,努力学习材料内容,理解相关材料,提升自身素养,更好的投入自身工作及为人民服务工作中。
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三严三实”新论述,是给广大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既是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反“四风”精神的延续和深化;也是党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特别是领导作风建设的新要求。必须结合当下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三严三实”内涵,从严要求、向实处着力,积聚清风正气,激发工作干劲。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打铁自身硬,凝聚党心民心,取得作风建设新成效。
首先田志壮书记从总体谈了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学习践行“三严三实”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过程中的理解:我深刻认识到,我们共产党员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绷紧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这根弦,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和廉洁自律的模范,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于各项工作中。有些普通党员认为 “三严三实”是约束领导干部的,与我无关。通过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使我们认识到:“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到‘中国共产党’,从‘廉洁从政’到‘廉洁自律’,都体现了‘全面’二字。”新准则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其中,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针对全体党员,准则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准则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新修订的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强迫命令、办事不公、侵害群众民主权利,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新修订的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规范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它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掌握其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尊重党章权威,模范践行党章和党内生活准则,切实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
张彦颖首先谈到“传媒大学事件”团体参与违规事件,并且联系与自身工作相关财务方面工作,重点理解讨论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八条,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
(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三)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从此条例的相关学习中,深刻感受到自身报账等财务工作的重要性与严肃性。另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对信息、网络、广播电视媒体传播有了明确的规定,在生活中,手机、网络、电视等已经成了必需品,信息传播的速度极快,实事求是、有责任的信息传播成为重中之重。虽然我们教务秘书手中的权利不是很大,但相关的成绩登录,评奖评优等工作也会影响学生的毕业,所以要严格要求自己,不能凭经验办事,时刻用职业道德与社会道德来衡量自己的所作为为。不能做口头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要说到做到,要有诚信,工作中每件事要落到实处,要有过程,有结果,有答复,扎扎实实做好每件事情。
接下来于丽芳老师谈了学习“三严三实”的感触。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贪图私利,工作作风实实在在,不做虚伪的事情,执行学校的规定,履行职责,心怀坦白,公道正派。
谢东宇老师从教辅人员工作的实际特点,讨论了具体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通过学习“三严三实”理解到的解决之道。求真务实的精神不够。工作中偏重于看得见的重点工作,主要事情。有时认为“想到”就是“做到”,计划措施虽然周密,一抓到底却不经常,存在追求形式,不重实效问题。接到工作任务,有时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怎样做到最好,特别是任务多、压力大的时候更是如此。存在着应付以求过关的想法,影响了工作效果,没有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欠缺创新意识。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局限于上级布置什么做什么,有时产生的新想法也只是停留于心动而无行动的状态。不敢打破原有框框,求稳怕难,碰到新情况、新问题凭经验考虑问题多。对一些时间短、任务紧、要求高的工作往往存在优质时达不到高效,高效中难以达到优质。重视提高教辅人员的政治素质。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教辅人员处于一个辅助教师搞好教学工作的角色,应具有现代观念和奉献精神,具有博爱之心、关心和教育学生,关爱教师,具有开放意识、竞争意识、合作意识,在思想上更新观念,在行动上勇于创新,在学习上力争上游,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鼓励创新,推动改革,充分发挥教辅人员的创造性。不断加强专业理论研究,勇于促进教育实践和实验,使教辅人员运用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注视教育发展的轨迹,关注和把握人才培养的新情况新问题,不失时机地开展本职工作,寻找更好的工作方法,提高管理工作和工作时效。
商立学老师通过学习“三严三实”,结合自己工作的实际情况,谈了自己的心得体会:无论服务老师还是学生,都要热情对待,要有耐心。采购要认真负责,多方对比,让师生最大的满意。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可以使用的尽量使用,为学院节省开支。多公要清清白白做事,对私要搞好团结,沟通最重要,把工作的事情做好,其他事情都会迎刃而解。
李钦老师通过学习“三严三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结出:踏实做事,诚实做人,廉洁自律,敢于担当。
王香丹老师首先从自身查找“不严不实”问题:理论学习不够,没有将理论运用到实际中,对国家的政策不够了解;工作有些怠慢,有工作应该抓紧落实,缺乏工作创新能力,要有新的想法。通过对相关材料的学习,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并提出了解决的办法,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提高自己,更好的为工作与生活服务。
宋金刚老师结合自身工作谈了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第121条理解: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由于自身工作大量接触试卷,在此过程中,严格要求自己,保障考试的公正。坚持以学生为本,服务学生,服务教师,争取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中能做出一定的工作成效。
最后刘炳赫院长对本次民主生活会进行了总结:对上对学院要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对师生要有诺必行,说的和做的一致;对师生的诉求要言而有信,工作要落小落细落实。“三严三实”不只是对所有干部的要求,而是对所有党员的要求。杨晓慧书记曾提出新时期好党员好干部的要求:敢于担当,奋发有为,做创新型的党员干部;真心实意,真抓实干,做务实型的党员干部;好学乐学,弘一志愿,做专家型的党员干部;服从大局,风清气正,做自律型的党员干部。为我们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