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4-01] 点击: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管理办法》(东师校发字[2019]8号),经学生个人申报,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小组评审,
认定以下学生申请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日至4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
联系电话:0431-85099725
联系邮箱:jinwf653@nenu.edu.cn
外国语学院
2026年4月1日
初审:韩俪 复审:柳锦 终审:金万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