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10-13] 点击:
经过学院宣讲、学生申报、学院比亚迪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按照学校相关工作要求,2023级俄语专业本科生聂铭泽获得学院“比亚迪奖学金”推荐资格,作为候选人参与学校进一步评审。
公示期自2026年10月13日至15日结束,共计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具名反映。电子邮箱:luzl137@nenu.edu.cn,luosq458@nenu.edu.cn。
初审:罗少谦 复审:吕卓玲 终审:仇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