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范围
符合《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附件4)规定的我校在职或兼职人员,可申请增列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个人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新增硕士生导师申请表》(附件5,以下简称“申请表”),与本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同交所在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
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申请人材料并投票表决,获得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者为通过。
(三)材料填写要求
1.“申请表”需填写近3年的科研成果,时间为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2.申请招生专业原则上为1个学术型专业及1个专业学位类型(领域),按《东北师范大学各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查询表》填写(附件6)。
请于6月3日前,将申请表交给研究生秘书。
附件4: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附件5:东北师范大学新增硕士生导师申请表
附件6:东北师范大学各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查询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