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职工年终一次性绩效工资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我院2017年教职工考核结果,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办法
(一)考核类别
1. 教师年终绩效以本年度教师思想政治表现、授课时数、科研情况、管理和公共事务工作、是否出现教学事故等作为依据,确定一档、二档三档人员名单。其中一档名额为总数的前20%,四档为低于规定工作量人员,三档为考核排序后20%(不含四档人员),其余为二档。教学、科研按量化表计算排序。思想表现由学院党委审核把关,工作表现由学院行政审核把关。计算比例时均按照四舍五入进行计算。
2. 行政、教辅系列教师和专职辅导员依据年终考核测评投票结果和日常工作表现确定一档、二档、三档、四档人员名单。其中一档名额占总数的20%,四档为得分低于60分人员,三档为考核排序后20%(不含四档人员),其余为二档。计算比例时均按照四舍五入进行计算。
3. 双肩挑院级领导可自愿选择参加教师序列考核,或按行政序列认定为二挡(不占行政人员基数和比例)。
4. 兼职辅导员按第三档发放。
5. 返聘教师按实际工作量或第二档发放,代课教师不发放。
(二)特殊说明
1. 新入职或调出人员按第二档在学院实际工作月数计算。
2. 无故未参加考核人员按第四档认定。
二、发放标准
分 档 |
一档 |
二档 |
三档 |
四档 |
金额(元) |
7000 |
6000 |
5000 |
不发放 |
三、日程安排
酝酿方案 |
2018年1月10日 |
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按照学校要求,发放2017年年终一次性绩效工资。 |
征求意见 |
2018年1月11-12日 |
院内外征求意见。 |
确定《东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17年年终一次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
2018年1月13日 |
参照征集的意见,最终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方案。 |
报送学校 |
2018年1月15日 |
学院将《发放办法》终稿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
四、其他事项
1. 本办法发放对象为东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在岗职工。
2. 本办法适用于2017年度,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属于外国语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附件1:2017年度教师绩效量化办法
东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