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学院成立考核小组,组织行政教辅人员个人履职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11日(周三)下午1:30
地点:本部外语楼713室
二、考核范围
外国语学院在岗的教师以外工作人员(包括“1+3”辅导员、代理制人员,不包括领导班子成员)
三、考核原则
以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原则,重在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凝聚合力,促进学院后勤保障工作健康发展。
四、考核程序及内容
考核流程:个人述职(3分钟)——党政班子成员、学院教师系列中层、教师和学生代表投票、行政教辅人员内部互评打分——公布考核结果。
1. 工作总结:各行政教辅人员对本学期工作做总结,主要考查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德: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思想积极,为人正直,忠于职守,廉洁奉公;能:工作思路明晰,工作规划明确,精通业务,乐于学习;勤:工作态度好,工作投入大,爱岗敬业,事业心强,出勤率高;绩: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有力保障教育教学活动,有改革创新精神。
2. 考核领导小组、学院教师系列中层、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投票及行政教辅人员内部互评。
考核小组及参加述职人员在听取个人述职汇报基础上,依据《东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行政教辅人员工作业绩考核评分表》所列测评要素,结合述职人员本年度总体工作表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给出考核评价意见。
3. 结果公布
由考核领导小组中2人及工作人员2人进行统计,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公布考核结果并上报人事处。
三、考核标准
1. 根据学校人事考核相关规定,我院教师以外人员工作业绩考核实行分级考核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并对优秀等级进行比例控制,其比例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20%。
2. 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量化计分,评分权重构成为:学院教师及学生代表评议占40%,学院领导班子评议占40%,行政教辅人员互评占20%。
3. 考核结果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汇总计算,按成绩排名确定。核定如下表:
考核结果 |
要 求 |
优秀 |
排名占总考核人数的前20%且分数在85分以上 |
良好 |
75分以上 |
合格 |
60分—74分 |
不合格 |
评分在60分以下 |
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小数点后两位)为最终考核结果。
四、其它说明
1.考核范围内人员原则上必须以口头汇报形式参加个人述职环节,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口头述职,需由他人代为述职或采取书面形式述职。
2.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最终审议,对组织纪律性差、不服从工作分配、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心不强、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造成严重工作失误及造成不良影响的,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将重新认定考核结果。
东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