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12-27] 点击: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管理办法》(东师校发字[2019]8号)和《外国语学院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细则》,经过学生个人申报,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小组评审,认定以下学生申请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27日至12月29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具名与联系人联系。
联系人: 韩俪
联系电话: 0431-84536254
联系邮箱:hanl078@nenu.edu.cn
外国语学院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