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院信息发布程序,促进信息发布内容及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现就做好信息发布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人
学院主要领导作为信息发布总负责人,监督管理学院信息发布总体工作。学院分管领导作为信息审核负责人,负责相关栏目信息发布、修改的审核。各系(室、中心、所)、支部等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部门信息员,负责信息编辑、报送工作。
二、审核审批
在信息发布前,应当遵循“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信息员对拟定发布信息内容进行撰写和初审,报送分管领导审核(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审核),交学院办公室受理发布,审核表由发布人保留备查。
三、相关要求
1.LED屏上发布的信息,需注明发布起止时间,便于管理。
2.报送学校网站等平台的信息,参考本规定,严格执行审核把关制度。
附件1:学院网站主页各版块负责人、LED屏负责人
附件2:外国语学院消息发布审核表
附件3:外国语学院信息发布流程
外国语学院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