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学院(部)教授委员会章程》(东师党发字[2017]66号)(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和学校要求,学院将第六届教授委员会聘期考核和第七届教授委员会聘任工作的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组织
1.学院党政联席会领导本次考核和聘任工作。
2.办公室及人事秘书,负责考核和聘任的日常事务。
二、考核范围与内容
第六届教授委员会委员须进行个人工作考核述职。其中,已超龄的教授委员会委员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述职考核。
教授委员会及教授委员会委员的具体考核内容和标准按《章程》执行。其中,述职汇报的重点为任职以来的履职情况,主要包括:为所负责学科发展提出的建议和解决的问题,所负责学科的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落实教授委员会决议情况等。
三、聘任基本条件
1.具备履行《章程》规定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能够认真执行《章程》的各项规定。
2.年度及聘期考核合格。
3.符合《章程》规定的届数要求。
4.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56周岁以下,因学科专业建设特殊需要者,经学校考核聘任工作委员会研究可适当放宽。
四、考核与聘任程序
1.第六届教授委员会教授填写《教授委员会委员聘期考核表》,11月4日在学院(部)网站公示委员聘期内(2017年7月至今)成果和业绩,学院(部)党委书记填写《学院(部)党委书记教授委员会聘期考核表》。
2.第七届教授委员会拟聘11人,应聘人填写《教授委员会委员应聘申请表》,党委书记填写《学院(部)党委书记教授委员会应聘申请表》。11月4日起在学院网站公示教授身份应聘人近五年主要工作业绩及对所应聘学科发展的建设思路与构想,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3.学院院长和党委书记审核。
4.学院11月9日组织召开述职和应聘报告会:
(1)第六届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周桂君代表教授委员会进行聘期工作述职;
(2)第六届教授委员会委员冯伟、刘国清进行个人聘期工作述职;
(3)第七届教授委员会委员应聘人作应聘报告、答辩。应聘报告应主要阐述今后如何加强本学科专业建设、人才梯队建设、搭建学术交流合作平台等方面的工作思路和设想。
5.学院教师以无记名咨询票方式分别对第六届教授委员会委员的聘期工作和第七届教授委员会委员应聘人的基本条件、履职能力进行评价。
6.根据述职人的聘期工作和应聘报告并结合教师咨询评价结果,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第六届教授委员会考核结果和第七届教授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并将考核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
7.学校考核聘任工作委员会确定第七届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其他委员人选。
8.学校发文聘任。
9.签订聘任合同。
五、工作说明与要求
1.根据《章程》规定,教授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4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两届期满,空一届后经考核合格且年龄符合规定的,可以再次应聘委员岗位。
2.具备教授身份的学院(部)党委书记,须同时填写《教授委员会教授聘期考核表》和《学院(部)党委书记教授委员会聘期考核表》。
3.第七届教授委员会应聘人填写《教授委员会委员应聘申请表》时应进行身份选择。以院长、党委书记身份应聘教授委员会委员,可不进行述职答辩,聘任后不计入届数,不担任党政职务后,自然退出教授委员会;以教授身份应聘教授委员会委员,须进行述职答辩,并参与学院教师对教授委员会委员应聘人的咨询评价,聘任后计算届数。
4.考核与应聘述职均须采用PPT形式,主任委员代表教授委员会进行工作述职,同时进行个人工作述职。教授委员会工作考核述职时间在30分钟以内(含主任委员个人述职),个人考核与应聘述职时间在15分钟以内,提问及回答时间在5分钟以内。
5.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教师与其他教师、教师以外人员参加教授委员会和教授委员会委员述职、应聘报告会的到会人数分别不少于学院实际人数的80%。
东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