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的通知》(教就业厅函【2024】11号)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吉林省2024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核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切实维护外国语学院2024届毕业生就业权益和学院就业工作顺利开展,现将“三不得”“四不准”就业工作要求发布如下:
一、严格执行“三不得”相关要求:
1.不得不切实际向高校和学院提去向落实率具体指标;
2.不得层层加码向辅导员摊派就业任务;
3.不得将单一的去向落实率指标与就业工作人员或者辅导员的绩效考核、评优等挂钩。
二、严格执行“四不准”相关要求:
1.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2.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
3.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
4.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三、学院已建立监督举报机制,畅通就业统计举报通道。
在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中,如发现有违反“三不得”“四不准”工作要求的情况,毕业生可通过如下举报方式向学院具名反映,现将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公布如下:
0431-85099727;liym001@nenu.edu.cn。
外国语学院
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