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下发的《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奖励办法》(东师校发字[2019]42号)、《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细则》、《东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东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以及《东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校长奖学金评定细则》,参照学校的奖学金名额分配的原则,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和学科建设需要,经党政联席会认真酝酿,反复研究,现将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励的名额分配通告如下:
说明:
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和外语教育两个专业的综合分第1名(31人)与日语语言文学专业综合分第1名(23人)可获奖,具体所获奖项由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决定。
2.俄语语种3个专业分配1个国奖和1个校奖,具体所获奖项由系内组织评审决定。
东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