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3-11] 点击: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管理办法》(东师校发字[2019]8号)和《外国语学院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管理办法》,经学生个人申报,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小组评审,认定以下学生申请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1日至3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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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