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11-10] 点击:
根据学院党组织考察结果,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下列35名青年学生为党员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11月10日起至16日止。对以上青年学生入党如有异议,请具名向学校党委组织部反映,欢迎广大师生对学校发展党员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431-85099311,电子信箱:dongshidx@nenu.edu.cn 。
东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2025年11月10日
初审:李勍 复审:仇云龙 终审:商应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