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教学实验中心(本部)防火工作直接关系到外国语学院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实验中心消防管理规定和各项制度,加强重点部位管理,把火灾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为了保障实验中心内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根据外国语学院消防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验中心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外实验中心(本部校区)消防安全工作小组,中心主任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实验中心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组 长:周桂君
副组长:谢东宇
成 员:张洋、王珏、刘岩
(二)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消防法》及各级政府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实验中心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以“春防”、“冬防”、“11.9”等重要时点为契机,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活动。使中心工作人员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实验中心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委派专人巡视值守,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三)消防安全工作成员的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具体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各项任务。
领导小组各成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组长:周桂君
职责:负责现场人员的调度、统筹;
副组长:谢东宇
职责:负责现场的对外联络(“119”、“110”和“120”)等工作,以及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协助总指挥工作。
1. 通讯联络及设备运行组:
负责人:张洋
职 责:负责现场的通信联络;负责开启消防广播通知疏散;负责打开应急电源以保证应急供电;负责切断着火区域的用电;负责启动消防供水及相关联动设施如:消防泵、排烟风机、消防喷淋、大空间消防水泡等消防系统,防火卷帘门等消防设备。
2. 灭火行动组:
负责人:王珏
职 责:负责消防用具准备,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火灾发生时,灭火组人员利用现有灭火器材,对火灾进行控制,防止火势蔓延,在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继续协助其灭火工作。
3. 疏散引导组:
负责人:刘岩
职 责:明确实验中心实验室(6楼及813)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所在楼层教师及学生紧急疏散中的安全。火灾发生时,开通防火安全门,对实验室所有人员进行疏导,并指引其到安全地带,在疏散过程中,将人员从消防通道进行疏散,并注意现场的秩序维护,防止出现混乱。
三、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4.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5.如果初期着火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则应“能救则救,不能救则撤,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的原则,及时组织和引导人员安全撤离,到防护设施外面的安全地带。
四、防火安全事故后期处理
1.发生火情后,实验中心工作人员应积极按照本预案进行初级火灾扑救;
2.在消防安全主管部门、防火安全救援部门到达火灾现场后,实验中心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工作;
3. 实验中心工作人员必须积极配合消防安全主管部门进行事故原因调查,事故损失统计,事故赔偿及做好安抚工作。
4.实验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在事故处置结束后,认真分析发生火灾原因,总结教训,形成报告送交消防安全主管部门。